10月15日,舒华体育(605299.SH)发布减持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晋江舒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华投资”)、实际控制人张维建及张锦鹏计划减持所持股份。公告显示,舒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66,983,7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24%;张维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759,5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0%;张锦鹏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204,4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7%。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张维建与杨双珠为夫妻关系,二人分别直接持有舒华投资95.00%和5.00%的出资额。张锦鹏系张维建与杨双珠的儿子,张维建与杨双珠、张锦鹏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减持计划方面,舒华投资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184,53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期间为2025年11月7日至2026年2月6日,拟减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张维建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046,13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减持期间为2025年11月7日至2026年2月6日,拟减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张锦鹏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046,13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减持期间为2025年11月7日至2026年2月6日,拟减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际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公告,舒华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且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时将通过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并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减持股票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如违反承诺,违规减持股票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其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张维建、杨双珠、张锦鹏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且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时将通过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并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减持股票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如违反承诺,违规减持股票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其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张维建作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